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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民收入内生增长,是新阶段乡村振兴的必然过程。本文构建“主体培育—利益联结—禀赋嵌入”框架,整合 CFPS、县域统计年鉴、工商企业注册信息、非遗空间分布、风景名胜目录等数据,检验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民收入内生增长的影响。第一,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显著提升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并且改革的相对时间系数逐渐增大,增收效应呈现内生增长态势。第二,机制检验显示: (1)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土地转入户增加农业机械投入,并带动其他农户购置生产外包服务,推动小农户与规模主体的技术效率趋同,稳固内生发展的动力源; (2) 改革通过住宿餐饮与商业服务租赁企业发展带动当地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和个体工商经营行为的活跃,促成了多主体利益联结,塑造了内生发展合力; (3) 改革推动了景观资源与县级试点人文民俗资源的开发,并带动农民嵌入,使农民成为乡村特色产业的价值共创主体。随着风景名胜区与县级试点非遗数量的增加,改革的政策效应不断增强。第三,改革促进了四类革命老区对非革命老区县农民收入的追赶,并对蕴藏传统古村落的经济薄弱地区农民增收表现出异质性影响,有助于挖掘此类地区的特色资源。
【关键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收入内生增长;主体培育;利益联结;禀赋嵌入
【文章作者】张衡 穆月英 侯玲玲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大学现代农学院
【发表期刊】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9月 第25卷第5期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粮食生产的水资源时空匹配及优化路径研究”(18ZDA074)
【原文链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何以推动农民收入内生增长——基于“主体培育-利益联结-禀赋嵌入”框架_张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