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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向来是观察中国农村政策走向的重要窗口。2025年的一号文件聚焦“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从农业经营制度角度看,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对集体经济与小农户关系的重新定位与制度创新。
当前,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衔接困境日益凸显。一方面,外出务工机会减少导致农民“不愿流转”现象增多;另一方面,取消农业税后,部分地区集体经济“空壳化”使得“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中的“统”几乎消失。如何重构集体经济功能,使其能够有效服务小农户、降低其与现代农业对接的成本,同时又能充分尊重和保障小农户的经营自主权,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文件在第二十六条提出“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这句话看似平常,实则意义深远。它打破了过去集体经济发展中常见的行政命令式思维,也避免了一些地方为了完成指标而盲目“造项目”的倾向。更重要的是,它为各地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集体经济模式留下了空间。
联农带农机制是文件的另一亮点。第十四条明确将“带动农户增收”作为政策支持的前提条件,这实际上解决了“为谁发展集体经济”的根本问题。过去一些地方的集体经济虽然规模不小,却与农民利益联系不紧,成了少数人的“独立王国”。文件提出的“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等方式,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多种可能性。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连接集体经济与小农户的重要纽带。文件要求“提高社会化服务质效,增强带动农户能力”。在一些农村实践中,集体经济组织正通过提供生产性服务重建其在农村社会中的地位。相比于外部服务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地方知识优势,能更精准地满足小农户需求,也不必担心“跑路”问题。文件的这一表述,实际上为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社会化服务提供了政策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对资源要素流动既鼓励又谨慎。一方面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控风险”。这反映了政策制定者对农村改革的理性态度——既要激活资源要素,又要防止资源流失和权利受损。从以往研究观察看,农村改革中最大的风险往往来自操之过急和监管不力,文件的这种平衡取向值得肯定。
文件还注重市场规律与政府引导的平衡。“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与“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表述,表明政策制定者既不希望过度干预市场,也不希望完全放任自流。这种平衡对于农村这一特殊领域尤为重要。纯粹的市场化可能导致小农户被边缘化,而过度的行政干预则可能扼杀活力。文件的这一取向,实际上为构建“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乡村治理模式指明了方向。
总的看,2025年一号文件关于集体经济与小农户关系的政策设计有几个特点:尊重差异性而非追求一致性;注重实效性而非形式主义;强调风险防控而非盲目扩张;坚持市场导向又不忽视政府责任。这些特点共同指向一个目标——探索一条既能保护小农户利益又能推动农业现代化的中国道路。随着这些政策落地,我们有理由期待农村集体经济与小农户关系实现重构,为乡村振兴提供更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