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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出国留学“中德农食经济与政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2026年)选拔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9 信息来源:经管学院 浏览次数: 字号:[ ]

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德农食经济与政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执行期3年,2026—2028年)依托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与德国波恩大学(University of Bonn)合作实施。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安排,2026年人员推荐分三批进行,分别为3月1日—3月10日(第一批)、6月1日—6月10日(第二批)和9月1日—9月10日(第三批)。本项目围绕农食经济与政策领域,聚焦农业经济、资源与环境经济、农食体系与可持续发展等研究方向,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视野、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层次经济管理人才。2026年全年拟资助博士研究生2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人、访问学者1人、博士后1人赴德国开展学习与科研合作。现面向校内优秀研究生开展选派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本校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申报。

01 招生类型、培养模式与学习费用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学制: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2.培养模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德国波恩大学正式注册博士身份为主体,实施“中德双导师指导、境外全周期培养”模式。中德双方导师在入学阶段共同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与研究计划,学生在波恩大学进行为期四年的系统学习与科研训练。完成所修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录取高校博士学位授予标准,获得该校博士学位。

3.学习费用:在波恩大学联合培养期间不需要支付额外学费,但需缴纳每学期约 300 欧元左右的学期费用 (social contribution or semester fee) (详见: https://www.uni-bonn.de/en/studying/application-admission-and-enrollment/costs),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奖学金生活费(以当年CSC规定为准),包括生活、保险等费用和一次性往返机票费用。

4.2026年选派规模:2人。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学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2.培养模式: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以中国农业大学在读博士生为对象,执行“国内奠基、境外提升、双导师协同”的培养路径。学生在国内完成课程学习与研究准备后,赴波恩大学开展为期1至2年的联合培养,期间融入德方科研团队,参与高水平课题、国际化学术研讨与研究方法训练,并建立与中方导师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接受过程性联合考核。培养期满后学生返回国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

3.学习费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中国农业大学的学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在波恩大学联合培养期间不需要支付额外学费,但需缴纳每学期约 300 欧元左右的学期费用。在国外就读期间,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奖学金生活费(以当年CSC规定为准),包括生活、保险等费用和一次性往返机票费用;

4.2026年选派规模:3人。

(三)博士后

1.资助期限: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2.培养模式:博士后研究人员将作为独立青年学者深度参与中德双方共同组织的前沿科研项目,在站期间应发表至少1篇高水平期刊论文。积极参与国际学术网络建设,推动中德双方科研合作。

3.学习费用:在波恩大学联合培养期间不需要支付额外学费,但需缴纳每学期约 300 欧元左右的学期费用。在国外就读期间,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奖学金生活费(以当年CSC规定为准),包括生活、保险等费用和一次性往返机票费用;

4.2026年选派规模:1人。

02 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祖国,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为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为中国农业大学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6.博士后须为中国农业大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任一情况的申请人不得申报本项目: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正在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5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8.《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详见: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95 )。

03 申请方式和要求

(一)申请方式

邮件申请。自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可按照以下申请材料要求,将申请材料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sdt@cau.edu.cn,邮件名称须为“姓名+攻博/联培博士/博士后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后将收到确认邮件。

(二)报名流程

项目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1月26日(第一批次),后续根据第一批次报名和录取情况确定是否开放第二第三批次申请。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1.“中德农食经济与政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项目选拔报名表(见附件1,按要求用中、英文双语填报)

2.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施计划(见附件2,中文填报);

3.国外就读的研修计划(见附件3,英文填报)

4.外语水平证明:申请人应按创新项目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

5.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提供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申请人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提供在读证明)

7.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扫描件。

8.文章、专利、获奖、参与科研项目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04 选拔原则与程序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初审环节:申请者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名。项目组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在经济管理学院院网公布。

3.国家公派手续:通过面试者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报名系统,完成公派留学网上申请,在申报项目中注明本项目标识,最终选拔结果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规定执行。正式申报材料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1

05 派出与管理

派出研究生的管理参照《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生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实行)》(详见:https://yz.cau.edu.cn/art/2021/1/15/art_40285_752586.html)与国家留学基金委颁布的派出与管理办法执行。

06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滇涛

电子邮箱:sdt@cau.edu.cn

联系电话:62738513


附件1“中德农食经济与政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项目选拔报名表.docx

附件2 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施计划.docx

附件3 国外就读的研修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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