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
首页
>本科生>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招聘研究生助教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3 信息来源:经管学院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了更好地推进本科课程教学改革,同时更好地发挥研究生助教对本科教学的辅助作用,学院决定继续聘任研究生助教,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教的目的和作用

1.助教岗位设置目的在于加强平时成绩的考核和学生能力的考核。通过各门课程的考试改革,逐步改变部分教师在考试中存在的重知识,轻能力;重记忆,轻创新;重理论,轻实践;重结果,轻过程;重成绩,轻反馈的现象。逐步转变部分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被动接受、死记硬背、期末突击的学习状况和习惯。

2.助教岗位的作用在于在考试改革过程中,配合教师结合课程的实际教学,加强研究和探索,充分发挥考核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指导和督促学生学习,及时掌握和运用所学知识,提高能力,巩固技能。另一方面,及时检验教学效果和学习效果,调整教与学的内容、方法和进程。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

二、助教设置基本原则

1.面向本学期开课的本科生课程,优先支持平台类课程、专业必修类课程的本科教学需要。优先满足一、二年级基础课程教学需求。

2.根据本学期教学经费预算和实际教学需要,综合考虑专业特点、课程类别、班级规模等合理设置助教岗位。优先满足必修课、大班授课及现代信息技术使用不熟练的教师教学需要设置助教。原则上,30人以下班级不设助教,30-59人班级可设助教1个,60人以上班级可设助教不超过2个。

三、助教岗位的设置、津贴标准及管理

1.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主要在对助教确有迫切需求,并且进行考试改革的本科课程中设置。设岗的重点是核心必修课和专业基础课。

2.研究生助教每周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月津贴为300元,每学期发放2-3次。

3.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的管理和考核,在教务处的统一协调下,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讲教师给出考核评定意见。考核结果是结算助教津贴和是否继续聘用的依据。研究生助教的聘期一般为一学期。

四、助教职责

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职责着重结合考试改革工作的主要内容:“完善考核内容,加强能力考核,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注重平时考核为主”,研究生助教的岗位职责:

1.研究生助教从事的工作,包括理论课程辅导(辅导、答疑、组织讨论、上习题课和批改作业等)、实践课程辅导(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协助组织实习和社会调查等)、参与教学网站建设、协助教师编写教材和电子教案等。

2.承担课程辅导工作的研究生助教要接受主讲教师的指导,主讲教师上课时一般应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听从主讲教师的工作安排。

       3.助教工作结束,需对本学期的工作内容、完成质量及收获感想进行总结,并于课程结束后1周内将主讲教师签字的总结交到学院楼219办公室,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

五、助教聘任要求

1.取得本校正式学籍,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学习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原则上应为硕士研究生。

2.学业情况良好,学位论文工作进展顺利。

3.曾经修读过申请承担助教工作的课程或相关课程,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4.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能够承担好育人任务。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6.已聘任为研究生助管的研究生不能再申请承担研究生助教岗位工作。

六、助教申请

有意愿申请本科课程研究生助教的教师或研究生请于2024311日17:00前将签字后的研究生助教聘任审批表暨协议纸质版(见附件)交到院楼219办公室,并点击链接填写报名信息: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GhveGxmRG94d2J6(助教协议及报名时涉及的课程信息可参考附件)。申请结束后,学院会根据助教设置原则、申请人数及相关情况确定聘任结果并进行公示。

联系人:魏微  62736583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课程)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审批表暨协议书-2024.doc

经管学院本科课程助教工作总结(模板).doc

2023-2024春季学期课程信息(参考).xlsx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