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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1 信息来源:经管学院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我院教师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自觉践行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经师”“人师”相统一的大先生的时代要求,积极争作“解民生、治学问、育英才”的先锋,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中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中国农业大学关于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学院教职工2023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师德考核的组织领导

1.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

组长:尹金辉、司伟

委员:朱葛军、李  军、杨  欣、史煜成

2.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师德考核工作,确定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

3.各教工党支部在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院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和等级

1.考核以《中国农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9年修订)》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

2.师德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3.优秀档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师德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20%。

4.师德年度考核优秀是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之一。师德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1.准备阶段(202312月18日前)

按照《师德考核实施办法(2019修订)》,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师德考核实施细则(附件3),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2.实施阶段(202312月19——202414日)

1)各支部认真组织开展师德评议。师德评议一般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师德评议应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评议表》(附件2)有关项目逐项进行评议。

2)各党支部根据评议结果填写《师德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daiyukun@cau.edu.cn

3)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报学院党委会审议。

3.公示阶段(20241月5日后)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1.全体教职工均应按规定参加师德考核(博士后人员的考核单位按人才办有关要求执行)。

2.管理人员满意度民主测评结果可作为其师德评议的参考。

3.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部分,考核结果须填入本人年度考核表。具体填写要求按照学院《关于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4.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根据规定向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书面申请复核。

5.师德考核工作咨询和违规情况举报请联系学院党委。

 

联系人:戴玉堃

电话:010-62738512

邮箱:daiyukun@cau.edu.cn

地址:节约楼218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评议表.docx

附件2: XX支部2023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备案表.xlsx

附件3:经济管理学院师德考核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pdf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202312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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