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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返乡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7 信息来源:经管学院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学校当前有关工作安排,为了帮助确定返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回家,在符合学校《关于本学期教学安排和学生离校等工作的通知》要求下,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学生资助资金实施办法》(中农大学字〔2020〕9号),现启动本学期返乡补助工作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21-2022学年通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预科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符合离校要求、无力购买返乡车票的外省市学生。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返乡补助。家在北京的北京地区就读学生、家在烟台的烟台地区就读学生不能申请。

二、资助标准

具体补助标准参照我校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关于学生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学生本人自北京(烟台)至家庭所在地的单程交通费用。资助额度不超过北京(烟台)到学生本人家庭所在地的硬座火车票价(学生票)和汽车车票的总和。

三、工作流程

1.发布通知

学院发布本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返乡补助工作的通知,并及时告知相关学生。

2.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5月30日上午11:00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附件),写明申请额度、申请理由以及交通费用明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姓名+春季返乡补助”并以此为主题发送至jgy04@cau.edu.cn。

3.审核发放

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充分核实学生的受助条件和实际需求,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额度,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及时为学生发放补助。

四、注意事项

1.返乡补助由各学院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学生资助资金实施办法》具体执行,相关经费从学院学生资助资金中列支。

2.学院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履行财务手续,将补助及时发放到学生账户。

3.加强对返乡同学学习、生活指导,提醒做好旅程防护,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返乡回家。


附件:中国农业大学返乡补助申请审批表.docx

 

联系人:吴琦

联系邮箱:jgy04@cau.edu.cn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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