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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研究生助教招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6 信息来源:经管学院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了更好地推进本科课程的考试改革,同时更好地发挥研究生助教对本科教学的辅助作用,决定继续聘任研究生助教,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教岗位的目的和作用

1.助教岗位设置目的在于加强平时成绩的考核和学生能力的考核。通过各门课程的考试改革,逐步改变部分教师在考试中存在的重知识,轻能力;重记忆,轻创新;重理论,轻实践;重结果,轻过程;重成绩,轻反馈的现象。逐步转变部分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被动接受、死记硬背、期末突击的学习状况和习惯。

2.助教岗位的作用在于的在考试改革过程中,配合教师应结合课程的教学实际,加强研究和探索,充分发挥考核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指导和督促学生学习,及时掌握和运用所学知识,提高能力,巩固技能。另一方面,及时检验教学效果和学习效果,调整教与学的内容、方法和进程。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

二、助教岗位设置基本原则

1.面向本学期开课的本科生课程,优先支持平台类课程、专业必修类课程的本科教学需要。优先满足一、二年级基础课程教学需求。

2.根据实际教学需要,综合考虑学科专业特点、课程类别、教学班级规模等合理设置助教岗位。优先满足现代信息技术使用不熟练的教师教学需要设置助教。原则上,30人以下班级不设助教,30-59人班级可设助教1个,60人以上班级可设助教不超过2个

三、助教岗位的设置、津贴标准及管理

1、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主要在对助教确有迫切需求、并且进行考试改革的本科课程中设置。设岗的重点是核心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课。

2、研究生助教每周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月津贴为300元,每学期发放2-3次。

3、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的管理和考核,在教务处的统一协调下,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讲教师给出考核评定意见。考核结果是结算助教津贴和是否继续聘用的依据。研究生助教的聘期一般为一学期。

四、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职责

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职责着重结合考试改革工作的主要内容:“完善考核内容,加强能力考核,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注重平时考核为主”,安排研究生助教的岗位职责:

1、研究生助教从事的工作,包括理论课程辅导(辅导、答疑、组织讨论、上习题课和批改作业等)、实践课程辅导(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协助组织实习和社会调查等)、参与教学网站建设、协助教师编写教材和电子教案等。

2、承担课程辅导工作的研究生助教要接受主讲教师的指导,主讲教师上课时一般应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听从主讲教师的工作安排。

3、助教工作结束,需对本学期的工作内容、完成质量及收获感想进行总结,并于课程结束后1周内将主讲讲师签字的总结交到学院楼219办公室,电子版发到本科教务邮箱cemzl@cau.edu.cn.

五、研究生助教工作聘任要求

1、取得本校正式学籍,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学习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原则上应为硕士研究生。

2、学业情况良好,学位论文工作进展顺利。

3、曾经修读过申请承担助教工作的课程或相关课程,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4、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能够承担好育人任务。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6、考虑到研究生的课程设置特点,原则上,在入学后的第一个学期,研究生不应参与助教工作。

7、已聘任为研究生助管的研究生不能再申请承担研究生助教岗位工作。

六、申请助教工作安排

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助教的教师,于2021年9月24日前将研究生助教协议(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1份交到院楼219办公室,电子版发到cemzl@cau.edu.cn,联系人:魏占祥。

附件1:经管学院本科课程助教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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