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一、 负责答辩研究生的论文评阅送审,并及时将评阅人的修改意见通知答辩申请人(此项内容本次答辩不需做)。评阅人姓名和评议书不得给答辩学生。
二、 负责收齐答辩论文,并将论文在答辩前一周(不得少于3天)送给答辩委员会成员。
三、 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答辩信息登录,在答辩前三天进行答辩公告登录,否则答辩无效。
四、 起草答辩决议,安排答辩会场、投影、通知答辩委员和答辩研究生答辩时间,以及答辩委员就餐、酬金等事宜。
五、 填写《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答辩情况表》(点击下载)、答辩委员会审批表,并领取相关答辩材料。
六、 认真负责的做好答辩记录,完成相关答辩材料材料的整理(包括本人和专家签名)。
七、 答辩结束后及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填写答辩决议。
八、 答辩之后及时上交所有答辩材料。
附:答辩系统的使用
利用本人工资号进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在答辩秘书处,首先填写答辩人的评阅人,并将评阅结果设定为“同意答辩”,只有在确定同意答辩之后才可以进行答辩公告登录。
请在答辩公告登录之后到研究答辩公告处检查是否已经成功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