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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动态调整和新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1 信息来源:经管学院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进一步做好精准资助,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中农大学字〔2019〕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和新申请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上学期已参加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动态调整

对于当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明显变化的,可对认定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如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可申请降低困难等级或者退出困难认定;如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变差,可申请提高困难等级。

2、上学期未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可以新申请认定

学院将经过认真摸排并详细了解、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可参加困难认定,尤其重点是未参加困难认定的特殊群体学生,如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二、学生申请

1. 上学期已参加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符合动态调整要求,请于3月6日前登录智慧学工系统https://students.cau.edu.cn/,然后在学生资助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需详细说明家庭情况与秋季学期相比发生的明显变化。

2. 上学期未参加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符合新申请认定要求,请于3月6日前登录智慧学工系统https://students.cau.edu.cn/,然后在学生资助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新申请认定)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以pdf、JPG格式上传附件。

三、学院开展评议、认定工作

经济管理学院将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开展评议、认定工作,并于3月15日前在学工智慧系统中完成审核。

四、学校督查认定过程、审核结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审核的学生信息以及学院认定结果进行认真核对,通过横向、纵向比较,对有疑问和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进行重点复核,确定认定结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认定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1、学院在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认定标准进行,特别要进行家庭经济情况的横向纵向比较,以保证认定结果的精准度。

2、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与调整情况,在学院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必要时对学院认定结果进行抽查复核,通过电话、访谈等方式了解班级、年级和学院的工作情况,核实被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和日常消费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根据有关规定报送处理。

4、如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反映。

 

  人:辛老师

联系电话: 62737523

电子邮箱:jgy04@cau.edu.cn


                                 学生教育管理科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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