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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生院《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及经济管理学院相关要求,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分为秋季和冬季两批次,分别拟定于2023年11月和2024年1月授予学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同学可任意申请其中的一次。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秋冬季学术型研究生学位(毕业)答辩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见下表(暂定):
申请学位答辩 | 申请毕业答辩 | |||||||
预答辩 | 资格审核 | 提交送审版学位论文 |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 提交申请 资审材料 查重论文 | 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 |||
提交审核表 | 提交论文 | 预答辩 | 提交资审材料 查重论文 | |||||
秋季 | 8月21日15点前 | 8月24日15点前 | 8.28-8.30 | 8月31日11点前 | 9.6-9.7 | 10月22日前 | 8月31日11点前 | 10月22日前 |
冬季 | 10月9日15点前 | 10月13日15点前 | 10.16-10.27 | 10月31日11点前 | 11.8-11.9 | 12月15日前 | 10月31日11点前 | 12月15日前 |
* 以上通知如有变更,以最新通知为准
第一部分 秋季答辩安排
一、 申请学位答辩
在校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最多提出两次学位申请。在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等任何阶段未通过者,学位申请即为终止。申请程序如下:
(一)预答辩
1、 预答辩参加人员
所有拟于2023年秋季学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术性研究生(含往届延期毕业、已毕业返校申请学位及同等学力研究生),均需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预答辩。
2、预答辩时间
预答辩时间暂定为8月28日-8月30日,具体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
3、申请预答辩工作流程
(1)提交论文题目和预答辩审核表和成果表
博士研究生拟定8月21日15:00前向学院提交预答辩申请材料:
①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核表,纸质版1份(要求导师亲笔签名,模版见附件)
②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仅提交电子版,注意填写表头,模版见附件)
③在读博士研究生期间主要研究成果汇总,纸质版1份,并附上列出成果的复印件各1份(汇总表模版见附件,注意格式美观,字号适宜)
④论文题目(微信群中接龙采集)
微信群二维码见本通知末端,所有拟申请2023年秋冬季答辩的学术型研究生务必入群。
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办公室(经管学院220室);电子版以“申请学位材料+学号+姓名”为邮件名,其中分项材料以“文件名+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zhangzhan@cau.edu.cn。
(2) 提交预答辩论文和PPT
拟定8月24日15:00前将预答辩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ngzhan@cau.edu.cn,提交材料包括:
①论文电子版:
I.PDF版,以“组名-序号-学号-题目-论文”命名
II.隐去本人及导师信息(如论文首页学号、姓名、导师以及个人简历和致谢等)
② PPT:
I.以“组名-序号-学号-题目-PPT”命名
II.隐去姓名、导师等个人信息
III.为防止无法演示,PPT不要加特效,同时准备PDF版
IV.陈述时间博士10-15分钟,硕士8-10分钟
(3) 提交纸质版论文
拟答辩的研究生拟定8月24日15:00前将论文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办公室(经管学院220室),博士研究生提交一式5份,硕士研究生提交一式3份。
组号、序号等后续事宜在微信群内通知,请关注后续通知。
4、预答辩注意事项
预答辩拟定在经济管理学院节约楼会议室进行,博士陈述时间限15分钟以内,评委提问时间预计20分钟;硕士陈述时间限10分钟以内,评委提问预计10分钟。具体安排后续微信群通知。
(二)资格审核
1、论文查重
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8月31日11:00前将论文查重版本发送至zhangzhan@cau.edu.cn,邮件主题以“论文查重+学号+姓名”命名,附件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并注意以下事项:
①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如:张三-S120102201-棉花产业.doc)
②格式与内容同送审论文
③必须为word版本,word2003或word2007均可
④目录有明显的“目录”标记,目录两个字独占一行;目录需用word自动生成,不要手工书写;每个目录需用有明显的页码结尾,页码可以是阿拉伯数字或者是罗马数字;图目录或者表目录格式和正文目录格式一样;目录必须与全文的纲目相一致,即本文的标题、分标题与目录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1、2、3级标题与目录必须一一对应(目录中体现三级标题,否则查重结果可能不以章节划分);目录应逐一标注该行目录在正文中的页码,标注页码必须清楚无误
⑤将摘要放进目录里, 目录必须完整,文章的各项内容,都应在目录中反映出来,不得遗漏
⑥删除附录
⑦参考文献前面加上序号(否则系统可能会将参考文献文字复制比计入最后一章),一条参考文献内及在此条参考文献没有结束时不要手动换行或者输入回车符(即顺其自然,满行后会自动换行,请勿人为!);不同的参考文献之间一定要换行。
2、其他学位资格审核材料
8月31日11:00提交资审材料至研究生办公室(学院220室),需本人或导师签名的文件务必亲笔签名
(1)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A4纸双面打印,夹入成绩单原件(注意已修学分≥应修学分),不装钉,用曲别针固定,原有格式不可更改,不可变更页码,贴学校统一采集的蓝底1寸照片1张)
(2) 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或研究成果鉴定申请及相关材料
※ 满足入学时的发表论文规定,提交
①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纸质版1份(模版见附件,注意格式美观,字号适宜)
②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各1份(复印件需包含封面、目录、正文;英文文章若无原件,务必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
③研究生发表论文审核表,纸质版1份(模版见附件,一篇论文对应一张审核表);
发表论文规定网址链接如下:
2017年版:http://cem.cau.edu.cn/art/2017/9/7/art_34616_668249.html
※不满足入学时的发表论文规定,提交研究成果质量审核申请,需提交:
①研究成果质量审核申请表一份(可填写1-2项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已发表或工作论文均可,注意不能多于两项)
②学位论文一份
③支撑材料(研究成果质量审核申请表中填写成果的支撑材料,发表论文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硕士的工作论文需导师在首页签字)
④如有已投稿或已发表论文需附研究生发表论文审核表(一篇论文对应一张审核表)
研究成果质量审核相关规定网址链接:http://cem.cau.edu.cn/art/2020/4/27/art_34645_677085.html
(3)学位论文检测委托单
(4)学位论文的原始资料或原始数据光盘(博士研究生提供,光盘标记姓名)
(5)学位论文和预答辩修改说明纸质版各1份(非全票通过/论文需重大修改者)
注:上述材料中,博士研究生提交材料(1)(2)(3)(4)(5), 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办公室(经管学院220室)。
3、其他情况:
(1)已毕业返回答辩生
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还需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及表中所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中农大研生字〔2021〕2 号),以下类型研究生符合返校申请学位的时间要求:
2023年秋季:2020年1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博士研究生,2022年1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硕士研究生。
2023年冬季:2021年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博士研究生,2023年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硕士研究生。
(2)申请学位论文延迟公开,同等学力博士生请提前联系学院研究生科教务老师。
(三)学位论文送审
通过预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本人愿意且经导师同意,于规定时间内提交送审论文,要求如下:
1、所有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校级抽查送审
2、送审版学位论文提交时间:9月6日~7日
3、学位论文提交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校级抽查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提交隐去个人信息的PDF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学位办将校级抽查学位论文统一安排送审。校级抽查平台论文评阅意见返回时间一般为3-4周,如果评阅意见提前返回,学位办会实时将评阅意见反馈给教务老师,由教务老师通知到研究生和导师。
(四)学位论文答辩
1、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中农大研生字〔2021〕2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程序》(研生〔2016〕6号)相关规定开展学位答辩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线上答辩。
2、所有秋季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须在10月22日之前完成。
(五)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
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数据是学校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获得者国家备案系统”数据的基本内容,各位研究生填写前请认真阅读系统提示的《学位信息采集说明》。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将会导致后续学位认证出现问题,因此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学位信息采集时间和步骤:另行通知
(六)提交学位答辩和学位授予材料
🔗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含成绩单)
🔗 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
🔗 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
🔗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
🔗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在线答辩相关附图
🔗 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答辩意见修改情况表
🔗 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批表
🔗 学位授予材料(存人事档案)
🔗 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
🔗 已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限已毕业返回答辩生)
🔗 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限申请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研究生)
🔗 关于不扩散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限申请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研究生)
🔗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
🔗 中国农业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含成绩单)
(七)学位授予时间
根据研究生院《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申请2023年秋季批次授予学位的研究生预计在2023年11月获得学位证书,申请2023年冬季批次授予学位的研究生预计在2024年1月获得学位证书。确切日期以学校实际学位授予工作安排为准。
二、 申请毕业答辩(指仅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
根据学院《研究生毕业答辩申请程序》规定,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须在8月31日11:00前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与论文送审,论文题目应与开题题目一致。
1、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办公室(经管学院220室)
(1) 毕业答辩申请1份(模版见附件,导师签字);
(2) 论文纸质版一式3份;
(3) 博士生提交毕业论文的原始资料或原始数据光盘1份(光盘标记姓名);
(4) 学位论文检测委托单1份;
(5) 本人成绩单原件2份(注意已修学分≥应修学分,盖章务必为红色);
(6) 研究生毕业审批材料(学院220室领取纸质版填写,注意导师有三处签字,课程学习情况页插入成绩单原件代替,可适当对折)。
2、电子版将以下所有文件打压缩包,压缩包以“毕业答辩资格审查-学号-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zhangzhan@cau.edu.cn
(1) 论文电子版word版(为能够正常检测每一章节重复率,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论文章节标题样式务必使用“标题一”“标题二”等;目录务必自动生成,与论文纲目一致),文件名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论文隐去本人及导师信息;
(2) 论文电子版PDF版(与word版为相同版本,以“学号-论文题目”命名)。
3、毕业论文答辩:10月22日前完成答辩
4、答辩后提交材料
(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院220室领取纸质版,贴学校统一采集的蓝底1寸照片1张,第1页夹入成绩单原件(注意已修学分≥应修学分),不装钉,用曲别针固定);
(2)存档论文终稿电子版PDF版(文件名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三、 其他说明
请各位研究生贯彻落实全国和我校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40号令《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国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农大研生字〔2015〕1号)、《中国农业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中农大党发〔2018〕95号)相关要求,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审查,要求研究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确保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
第二部分 冬季答辩安排
冬季申请毕业及学位答辩各项要求同秋季。
以上涉及系统流程操作的说明均适用于当前的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如系统更新,相关流程操作将另行通知。
特殊情况学生,如提前毕业、论文延迟公开、结业、肄业、返校申请答辩等情况,请提交申请前联系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
联系人:张展 电话:62738513 邮箱:zhangzhan@cau.edu.cn
申请2023年秋冬季答辩的学术型研究生请务必于8月4日前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实名加入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