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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管学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1 信息来源:经管学院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位毕业生:

为落实学校关于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管理的要求,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21日前,学院完成中期检查,采取各系组织自查和学院抽查相结合方式,具体通知见附件。

5月25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应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未做查重或查重结果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将不予参加答辩。

5月29日-6月5日,答辩阶段,其中5月29日安排学校抽查答辩,5月30日-6月5日安排学院答辩。

6月7日前,学院应完成答辩成绩评定与录入。

6月30日前,学院组织学生上传答辩后论文最终稿,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类材料归档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学院查重实施细则要求

各学院的查重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管理办法》(教务处文件〔2018〕1号)文件执行。

2.中期检查

学院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中农大教字[2017]19号)和学院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指导教师辅导与答疑等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学院组织中期检查,并将检查安排报本科生院备案,学校组织视导组专家到各学院进行抽查;

(2)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按相关要求接受学院中期检查;

(3)对无故未参加检查者,应停止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及格;

(4)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学生,应要求立即整改并组织二次检查。

3.答辩要求

(1)答辩申请

学生在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应在答辩前向指导教师提出答辩申请,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答辩资格审查标准,决定是否同意该生答辩。如指导教师认为答辩申请人不具备答辩资格,答辩申请人需按指导教师提出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新修改,再次提交答辩申请,直到符合答辩条件,方可参加答辩。

学生应在答辩前将《答辩申请与评分表》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未提交此表不得参加毕业答辩。

(2)5月27日前,各系应将答辩工作具体安排电子版报送本科生院。本科生院将组织视导组专家进行抽查。

(3) 5月29日,学校抽查答辩,参加抽查答辩学生名单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学校于5月19日前公布参加校级答辩学生名单。

(4)5月30日-6月5日,各学院应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5)未通过第一次答辩的学生,经学院同意后可以增加一次查重机会,学院应于6月30日前完成答辩相关工作。查重或答辩仍未通过的学生转入下一届答辩。

(6)答辩具体安排见本科生院后续通知。

4.成绩评定与录入

6月7日前,各学院应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并将最终成绩按等级制或百分制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根据学校成绩管理规定,成绩将统一按照等级制记。

5.材料归档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需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存档、归档工作。6月30日前,各系需将包括论文终稿在内的相关材料分别以电子版、纸质版形式完成归档。具体要求见后续通知。

三、附件

2023届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安排.doc


经济管理学院

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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