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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辅导员、班主任: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中国农业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学院决定于近期开展2021-2022学年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专职辅导员(含学生工作副书记、在编专职辅导员、2+2辅导员,不含下沉辅导员)、班主任、班主任助理(聘期为2021-2022学年,下同)
二、考核办法
1、2021-2022学年专职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参照2018年修订的《中国农业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班主任的考核工作参照2020年发布的《中国农业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
2、班主任和班主任助理的考核主要由学院具体负责,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评价后,将学生评价结果反馈给学院,考评结果报学校审核备案。
3、班主任和班主任助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分别不超过本学院班主任和班主任助理人数的20%。
4、专职辅导员的考核工作由学校和学院共同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研究生工作部、就业创业办公室、校团委组成辅导员考核工作组,根据辅导员工作考核情况和被考核人数,确定前20%为优秀,其余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考核结果公示3天后,报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5、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由学院考核、部门考核、学生评议、附加项目四部分组成,2021-2022学年专职辅导员考核要求如下:
(1)辅导员个人填写《中国农业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3);
(2)学院考核打分,分数差级等于0.5的倍数。
(3)学校统一组织2021-2022学年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环节,具体测评事宜另行通知;
(4)附加项目需按照《中国农业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中第十条进行评分,辅导员本人列出加分项和扣分项具体内容和分值,填写《xx学院辅导员考核附加分材料清单》(附件4),辅导员考核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附加分项目;
(5)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就业创业办公室、校团委依据指标体系和辅导员工作开展效果进行部门考核;
三、工作要求
1.在考核和评优过程中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遵照考核的条件和程序。
2.请班主任、班主任助理将考核表(附件5、附件6)于6月15日前发送至本年级辅导员。
联系人:史煜成 62737001
经济管理学院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