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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生院《关于进行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教学实践和学术交流环节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将按照研究生培养规定要求,组织安排在校研究生的考核工作,考核范围包括两类研究生:
培养环节 | 考核对象 | 考核名单 |
教学实践 | 2020级普博生、2021级硕博连读生(学号BS2021*)、逾期尚未通过该环节考核的以前各年级研究生 | 附件1 |
学术交流 | 2019级普博生、2020级硕博连读生(学号BS2020*)、逾期尚未通过该环节考核的以前各年级研究生 | 附件2 |
注:以上两个考核名单如有缺漏,请于11月25日前反馈至zhangzhan@cau.edu.cn。
二、 考核时间
2022年11月23日—12月9日
三、 组织形式及考核要求
1.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环节考核由导师组织。
具体考核要求:通过在线收看《锡文系列讲座》等专题讲座并结合教学实践环节深入基层,加强博士生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与理解,撰写学习体会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观看指南见附件3)。
撰写教学实践总结报告(附件4)。
完成《研究生实践教育评审意见表》(附件5),由导师和任课教师负责评审。
2.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环节考核由导师组织。
具体考核要求:
(1)系统上传:
①本人所参加的学术交流活动,要求至少参加10次,其中至少1次是本人在二级学科(含)以上范围所做的学术报告(系统中报告人为本人),填写内容包括报告名称、时间、地点、报告人、证明人和报告内容等;
②一份本人学术报告的PPT;
③学术墙报(一张海报或用一页幻灯片介绍本人学术研究情况)
(2)完成《学术交流环节评审意见表》(附件6),由导师签字。
3.考核结果分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率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考核结果将计入研究生成绩单和GPA(“优秀”按90分计入,“合格”按80分计入,“不合格”不计学分)。
4.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环节考核的,研究生需于12月2日前向学院提交缓考申请,否则记为缺考。
四、 具体安排
考核工作结束后,需按以下步骤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考核材料:
1.教学实践
(1)12月9日下午16:00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培养环节管理”模块,填写相关培养环节信息,并提交教学实践总结报告(附件4),《锡文系列讲座》学习体会报告同教学实践总结报告一同打包上传。
(2)12月9日下午16:00前,将导师签字确认的《研究生实践教育评审意见表》(PDF版本,文件以学号命名,签名日期必填)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收齐后统一打包发送至zhangzhan@cau.edu.cn(邮件名:班级-提交人数-学术交流环节评审意见表),逾期考核同学可自行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邮件至zhangzhan@cau.edu.cn。
2.学术交流
(1)12月9日下午16:00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培养环节管理”模块,填写相关培养环节信息,并提交学术交流活动信息、PPT、学术墙报等材料。
(1)12月9日下午16:00前,将导师签字确认的《学术交流环节评审意见表》(PDF版本,文件以学号命名,签名和日期必填)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收齐后统一打包发送至zhangzhan@cau.edu.cn(邮件名:班级-提交人数-学术交流环节评审意见表),逾期考核同学可自行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邮件至zhangzhan@cau.edu.cn。
3.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同学须在提交评审意见表的同时,一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教学实践需提交报告或参编教材署名页等,学术交流需提交参加过的学术活动记录,自己作报告的ppt,学术墙报、获奖证明等,学院将根据支撑材料进行评审。考核结果是合格的同学只需提交评审意见表,其他材料上传系统即可。
4.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环节考核的,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缓考申请,于12月2日12:00前将导师签字确认的《培养环节缓考申请表》(PDF版本,文件以学号命名,签名和日期必填)发邮件至zhangzhan@cau.edu.cn,否则记为缺考。
联系人:张 展 邮箱:zhangzhan@cau.edu.cn
附件1 经济管理学院2022年秋学期博士生教学实践环节考核名单.pdf
附件2 经济管理学院2022年秋学期博士生学术交流环节考核名单.pdf
附件4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教学实践总结报告(模板).docx
附件5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实践教育评审意见表-博士生用表.doc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