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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基层就业奖励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6 信息来源:经管学院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位2021届毕业生

 根据我校《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农大学字[2010]2号),结合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现将对到基层就业的2021届毕业生进行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的对象和方式:

1、我校2021届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除外);

2、毕业以后自愿到基层就业,签约服务期在两年以上(含两年)

具体奖励条款见《中农大学字〔2010〕2号-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大学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1)。

二、奖励的申请和审核:

1、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的申请工作。申请按照自愿的原则,符合奖励条件的毕业生可填写《2021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2)。选调生或二次分配岗位的毕业生等(就业协议与实际工作地址不相同的)需提供二次分配证明(附件4)。

2、各学院对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内容包括毕业生的基本情况、申请资格、申请理由和符合奖励的条款等。对符合物质奖励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分党委意见。

3、各学院将初审合格的毕业生汇总并填写《2021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名单汇总表》(附件3),连同就业协议复印件一同提交。

4、学院上报汇总材料后,由就业创业办公室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后发放奖励。

三、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请的2021届毕业生务必于11月4日(星期四)中午11:00前将纸质版《2021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就业协议复印件(就业协议与实际工作地址不相同的,还需要提供纸质版二次分配证明)和电子版《2021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名单汇总表》(附件3)上交至学院。纸质材料需报送至节约楼31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需发送至jgy02@cau.edu.cn,请将邮件命名为“姓名-基层就业奖励”。


联系人:李心如

联系电话:010-62737523

邮箱:jgy02@cau.edu.cn


附件1-中农大学字〔2010〕2号-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大学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3-2021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二次分配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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