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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0 信息来源:经管学院 浏览次数: 字号:[ ]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立足全体党员、面向全社会的科学理论平台、思想文化聚合平台。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对各党组织开展“使命在肩 奋斗有我”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营造党员同志自觉学习、深入学习、持续学习的良好氛围,按照学院党委要求,将于2020年7月正式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相关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党员政治理论素养,教育引导师生党员培养更多知农爱农新型人才,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具体措施

1.主动推动,组建两支工作队伍

建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讯站,重点抓好学习管理员、督导员“两支队伍”建设。学习管理员队伍由各个支部宣传委员担任,负责推广学习平台,确保用户的基数和活跃用户的成长性、持续性和稳定性。督导员队伍由学院组织员和党建工委学习部组成,组织员负责教工党支部,党建工委学习部负责学生支部日常上报信息的整理、支部参与学习强国学习的监督,共同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2.全面覆盖,推进全院师生党员加入

各党支部动员和发动广大党员下载“学习强国”APP,完成实名注册,确保支部成员全覆盖,鼓励大家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多学习、多积分。

3.精心组织,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学习

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资源,支部委员要带头用,带动党员同志积极用,查阅资料首先用,学习知识经常用。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同志经常主动登录学习平台,提高平台使用效率,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

4.严格督导,建立完善制度保障和营造学习氛围

各党支部要将使用学习平台纳入年度计划和每月安排,督促党员每天登陆进行学习,养成良好习惯。“学习强国”平台使用情况将作为支部书记述职考核内容。

三、工作要求

1. 注册使用: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宣传委员担任学习管理员,主要负责本支部学习平台的推广和维护等工作,组织各支部于6月24日17点前完成全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注册使用,7月1日起开始组织学习,请各支部学习管理员扎实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严禁虚报、瞒报、漏报。

2. 情况上报:请参考《学习强国月度积分上报操作办法》(附件1)。各党支部指定的学习管理员(宣传委员)认真填写《“学习强国”平台月度积分统计表》(附件2),于每月29日下午17:00前上报党建工委学习部,报送邮箱:djxxpxb@163.com(邮件主题为“xxx党支部学习强国x月学习积分统计表”)。

3. 评选规则:

本规则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

①根据支部上报月度积分统计表中学习积分情况选取全院前20名,评为“月度学习之星”,每月积分增长率最高的评为“月度进步之星”(次月开始)。学院将在次月首日在“CEM党员之家”进行公示。

②本年底将以“年度总积分”为依据,评选本学期积分排名前20为最佳“年度学习之星”进行表彰。将以支部活跃度为依据,评选本学期前3个支部为“年度组织之星”进行表彰,同时将作为党建评优的重要指标。

③“学习强国”积分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通过软件刷分、P图等方式造假,一经发现,取消任何评选资格,并在学院内通报批评,同时纳入党员不诚信档案。


附件1: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月度积分上报操作手册.pdf

附件2:“学习强国”平台月度积分统计表.xlsx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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