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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查委员会
学院成立2020 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资格审查工作委员会和工作小组(附件1.pdf;
附件2.pdf)。
二、资格审查要求
(一)已达到学院研究生论文发表规定且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按照学院要求提交用于审核的论文。
(二)其他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可提交任意两篇(项)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用于学术水平质量审核(附件3.docx;
附件4.docx)。研究成果可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正式录用、出版或在线发表等);工作论文;学术会议论文;政策报告;科研奖项;其他反映研究生学术水平的研究成果。其中,若提交成果为工作论文,则必须为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且不能为文献综述。
(三)学院负责组织代表性成果质量审核。经审核,达到博士研究生培养学术质量水平要求,方可继续学位申请流程。
三、资格审查时间
学院根据学校学位授予与审议工作的频次,安排预答辩和资格审查次数(附件5.pdf)。
四、本规定适用于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
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