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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三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以及新一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中农大人字〔2020〕14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新一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由院党政领导和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组成的聘任考核小组,并下设资格审查小组,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学术评价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具体负责。
经济管理学院聘任考核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司伟
成员:尹金辉,王秀清,朱葛军,任金政,李军,杨欣
二、专业技术职务三级及以下岗位分级聘任工作安排
1、10月15日(周四)下午16:00前:申报晋升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填写并向学院提交《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分级聘任)》原件1份,复印件10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1份。
请于10月15日(周四)下午16:00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学院行政办公楼210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zhangbo1992@cau.edu.cn。
2、10月16日—21日:学院资格审查、基层党组织考察;学术委员会评议表决与推荐。
申报晋升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届时须到会参加答辩。答辩时间:10月20日(周二)上午8:30;答辩要求:每人进行发言(副高级及以上限8分钟以内,中级及以下限5分钟以内),须准备PPT。请于10月18日(周日)下午17:00前将PPT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zhangbo1992@cau.edu.cn。
3、10月22日(周四)以后:学院聘任考核小组审定评议结果并提出拟聘名单上报学校,学校公示、审定、发文聘任。
三、签订岗位任务书
1、除不需签订合同的人员外,全体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在10月28日(周三)前,到院办210签订纸质版岗位任务书(一式三份)。
根据学校制定的专任教师副高及以上各类岗位最低一级基本任务及任务书模板,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已制定各类各级岗位任务书并经人事处审定。届时将岗位任务书电子版发送到需签订人员邮箱供参考。
2、不需签订合同的特殊情况
已签订人才合同(聘期内)、特聘教授岗位合同、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岗位任务书的人员以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2年(即将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签订岗位任务书。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晋升聘任的条件要求具体参见《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暂行办法》(中农大人字〔2020〕13号),晋升三级岗位应具备的任职年限及业绩条件由学校制定,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的晋级申报条件由学院结合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管理服务的实际需要制定。均将发送到教师邮箱供参考。
2、2020年1月1号(含)以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聘期考核且结果合格,同时符合晋升条件的,可自愿参加分级,不再签订聘任岗位任务书。
3、此次聘任的聘期为四年,聘任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有关待遇自2020年1月1日起兑现。
4、本次聘任条件中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10日之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在下一轮分级聘任中不得重复使用。
以上未尽事宜可参阅《关于开展第三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以及新一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中农大人字〔2020〕14号),该通知可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或查阅。
联系人:章博 杨欣
联系电话:62737830 62737442
联系邮箱zhangbo1992@cau.edu.cn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业绩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
1、论文首页的复印件及学校图书馆出具的SCI、EI等五大检索系统的收录证明;
2、著作或教材封面的复印件及本人撰写章节的相关证明;
3、所获奖励、专利等成果的证书复印件;
4、其它业绩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