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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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农大校字2012(1)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与指标分配办法》【研生字[2012]5号】要求,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开始启动。 凡2019年准备招收研究生的教师(含兼职导师),均需进行招生资格审核。由学院统一组织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资格审核事宜。符合学院遴选标准、具备岗位基本条件方可招生,未经资格审核导师不得招生。 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按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目录以及学校下拨名额填报2019年学硕型硕士、博士的招生计划(具体内容请查阅随后的“申报招生计划通知”)。各招生学科核定招生计划并上报学院拟招生指标,学院审批后上报研究生院。 具体规定如下: 一、招生导师的基本要求 1、研究生导师必须做到为人师表,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近三年来指导的研究生毕业论文在评阅、抽查及复查中未出现质量问题; 2、严格遵守学校研究生管理规定,且正在指导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生和博士生)总数不超过15名; 3、任职时间(从2019年9月起至退休)满足研究生的基本学制培养过程(硕士生导师出生日期在1961年6月1日之后,博士生导师出生日期在1963年6月1日之后); 4、身体健康,能正常从事科研、教学工作,且每年在校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招收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条件 1、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2、学术成果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 近三年来年均以中国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1篇SCI、EI、SSCI、CSSCI检索论文(本院教师与其指导的本校研究生或本科生共同署名发表文章,本院教师视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发表1篇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论文;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三等以上科技奖(排名前2名)。 3、科研项目: (1) 正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且招收博士生当年到校科研经费生均5万元以上(提供实际到账经费账号); (2)可以提供研究生助研津贴(津贴标准按学校规定执行); 4、初次申请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应具有独立、完整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经历; 5、已在学校人事处备案的兼职导师,按上述学术成果要求提交近三年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提供其他证明其学术能力的材料,决策参考报告,由学院审核招生资格。 三、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具备的条件 1、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任讲师3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1篇以中国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SCI、EI、SSCI、CSSCI检索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排名前3名);或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 3、正主持科研课题,招收硕士研究生当年到校科研经费生均3万元以上(提供实际到账经费账号);可以提供研究生助研津贴(津贴标准按学校规定执行)。 四、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备的条件 1、经学院审批并在学校备案的研究生导师; 2、本校导师应具有独立或协助指导研究生经历, 3、近三年发表相关领域的研究论文,或在与招生学科相关领域兼职、挂职工作,或有企业或行业部门实践经验; 4、校外兼职导师应在与拟申请招生专业相关的领域(企业或行业)就职,有丰富的行业(企业)管理和实际工作经验,或具有与工作实力相当的职称(如工程师、咨询师、分析师等)或职务(董事长、总经理等),工作稳定,能满足在校指导研究生的要求。 五、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提交材料 1、拟招收学术型硕士和博士的老师(含兼职导师)填写《2019年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审核表》(附件1); 2、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的老师(含兼职导师)填写《2019年专业硕士指导教师招生条件审核表(含招生计划)》(附件2)。 3、5月24日 (周四) 16:00前 提交签字确认的审核表到220室,同时发送审核表(word版)、汇总表(excel版)到cheny@cau.edu.cn。
温馨提示: 请注意“审核表”中科研成果的填报时间要求,表格需本人签字。 上述审核表中所列文章、获奖、专利、报告等,需提供文章原文第一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2019年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审核表.docx 附件2.2019年专业硕士指导教师招生条件审核表(含招生计划).docx 附件3.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x
经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62738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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