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关于2018届毕业生尽快办理就业手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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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了保障您能够在教委统一安排的第一批集中办理时间顺利派遣,并且能够在毕业离校前领取第一批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请所有2018年毕业生将个人相关就业材料交至学院,并且在网上核对个人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一、核对个人信息请所有毕业生(本硕博)尽快到就业信息网,核对个人信息。进入方式:进入校园网“我的空间”,点击“系统直通车”,找到“就业系统”,进入“就业系统”后点击进入“个人信息维护”。注意核对自己的生源地信息是否正确。 特别提醒:个人信息的审核很重要,是基本的资格审查环节,务必请每位毕业生都上网审核!如果有问题将会影响后期数据的导入和上报,从而影响后期毕业手续的办理等. 请所有2018年毕业生(含本硕博;不含已经延期毕业的学生)在6月8日以前将个人相关就业材料交至学院 二、具体需要提交材料分别如下:(一)派遣指的是毕业后找到工作,报到证开到工作单位,户口和档案随迁工作单位或者单位委托人才存户档 1、需提交的材料a)提交三方协议,要求信息完整:特别是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档案接收地址和档案接收单位、户口迁移地址等。要求内容详细,字迹工整清晰。三方协议上有用人单位公章和上级部门的公章,且印章字迹清晰可见。 b)接收函:如果是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广州非当地生源派遣的还需附当地人事部门的户口接收函。 c)北京村官:可以没有北京接收函,要在三方协议右上角注明“北京村官” 注意:由于档案邮寄及户口迁移错误会给毕业生造成很大影响,因此要认真核实。 2、注意事项a)如果单位要求报到证派遣到人才的需要在三方协议上加盖单位的公章或是由单位提供委托人才存档的证明,否则不能派遣到人才。 b)如果派遣到本人生源所在省市的,可以将户口迁回家庭地址,但必须是与工作单位在同一个城市,三方协议中户口地址可以填写户口所在地址或派出所,不能为空。入学时户口没有迁至学校的同学请填写“未迁入”。北京生源请在户口地址栏填写“北京生源”。 (二)二分回省 指的是毕业后未找到工作,或者所找到的工作单位无法解决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问题。主要是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这几个城市,除了需要和单位签定三方协议外,还需取得该城市人事部门的户口接收证明方能派遣至工作单位,否则所签的三方协议只能作为灵活就业的单位用人证明使用。二分回省的毕业生报到证开到毕业生生源地的地级市的毕业生主管部门。档案按照要求随迁,户口迁至生源地。 1、需提交材料a)需提交《二分回省申请表》(见附件1)详细填写档案转寄地址和转寄单位以及档案接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可参考二分回省名录汇总(附件3)户口迁移地址请抄写父母户口本首页的地址,或填写确定能落户回去的地址。 b)签劳动合同的要附劳动合同封面页、首页和盖章页的复印件一份。 c)单位用人证明的要附单位录用证明原件,或使用学校的证明模板(附件2) d)自主创业的要附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网络创业或者工作室创业的要求在二分表上填上创业的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 2、注意事项a)二分只能回原籍,不能随意选择。高考移民的同学,必须出具原户口所在地开具的户口接收证明方可二分到父母所在地的原籍。 b)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时在某工作地落户后又考入农大读研的,研究生毕业后需要二分时,我们教委库里的生源地是他工作地的户口而不是本人的原始生源地,但是,这种情况下工作地一般是不能给他办理二分落户的。只能回原始生源地,这时需要原始生源地出具其当年迁出的证明。 (三)出国:需提交材料: 留服不存放档案和户口,所以申请出国的学生户口档案只能办理二分回省。 材料只需要提供offer复印件,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3)以及二分回省申请表,请参照第(二)项,二分回省注意事项 (四)升学:指本科上研,硕士上博,博士读博士后三类1、需提交材料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博士后提交进站证明),并用铅笔在上面注明所在学院、学号、档案邮寄地址、户口迁移地址及本人联系方式。 2、注意事项上硕、上博、上博士后均无报到证,但是需要领取户口迁移证。出国办理户口档案二分的有二分回省的报到证,同时领取户口迁移证。 所有材料提交至经管学院行政楼218办公室,如有问题请咨询傅景泉老师 电话:62738512 或者在微信公众号上留言 祝广大毕业生就业顺利, 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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